靈康藥業收上交所監管工作函:要求說明前三季度存量制劑業務大增具體原因等

  • Posted on 22 Nov,2024
  • 快訊
上交所要求公司詳細說明新增商業配送業務的具體情況,包括但不限於商業模式、獲客方式、开展期限情況,產生收入、利潤及佔比情況,涉及產品的主要品類、價格、成本費用及毛利率情況,前五大客戶供應商的合作期限、成立時間、注冊地、主營業務、是否與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存在關聯關系、以及客戶供應商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等情況;說明新增商業配送業務的收入確認時點及收入確認方法,說明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,並說明新增商業配送業務是否屬於貿易業務、是否具有穩定的業務模式,相關業務收入是否屬於依規應予扣除的收入;說明存量制劑業務本期大幅增長的具體原因,並補充披露前五大客戶供應商有關情況,包括但不限於合作時間、是否與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存在關聯關系,近三年來變動情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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